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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宣传学习新《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30日 11:10  点击量:

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及各位辅导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已对《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工程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和《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三个新规定进行了报备,为做好三个新《规定》的宣传学习工作,学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宣传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38]

(二)《河北工程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校政字〔201737]

(三)《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校政字〔201736]

二、宣传学习方式

学校要求要针对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通过研讨会、培训会、宣传栏、学院(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各系、实验室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宣传学习领导小组。

(二)确保每名教职员工熟知规定有关内容,充分认识坚持依法依规治校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各系、实验室要注意对过程资料的留存,宣传学习信息要及时上网备查。

(四)各系、实验室及辅导员注意:配套的学业学分、转学转专业、课程管理、成绩管理、综合素质评价、请假销假、创新创业等相关办法,参照新《规定》进行认真执行和修订,避免配套办法与新《规定》冲突或不一致,如有冲突或不一致请及时联系教务办。

(五)各系、实验室相关配套规定修订务必于1026日底之前完成,10月30日前报给BOB体育综合app官网入口教务办“宣传学习新《规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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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30日

件: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

http://office.hebeu.edu.cn/showarticle.asp?id=1696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

http://office.hebeu.edu.cn/showarticle.asp?id=1697

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http://office.hebeu.edu.cn/showarticle.asp?id=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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