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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1日 18:33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通知(见附件 1),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通知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方式与重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二)自查阶段(2016年3月份)

各有关学院、单位要对本单位实验室(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及方式可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见附件 2)进行。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编写自查报告及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3),于 2016年 3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安全工作处将对照各单位的自查情况逐条验收。

(三)抽查阶段(2016年4~5月份)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实验室(实训室)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份)

省教育厅对各校自查及抽查的情况进行总结。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4号文件)

2、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冀教高〔2016〕4号附件1)

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冀教高〔2016〕4号附件2)

教务处 安全工作处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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