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2016学年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4日 19:19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4〕37号)要求,为做好本学年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编制了本学年双学士学位专业招工作日程表(见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日程表完成相关工作。

二、招生注意事项:

(一)招生条件

1.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

2.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3.第一学年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没有补考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双学士学位专业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学生名单》于10月5日在教务处主页公示);

4.符合所选专业对学生的特殊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专业门类

招生计划

专业介绍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60

见附件一

经管学院

工程管理

工学

60

见附件一

工商管理

管理学

90

见附件一

(三)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9日

2.报名方法: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

校园网登录地址 http://202.206.161.175/SBD

校外网登录地址 http://219.148.85.172:9900/SBD/

(四)录取规则

依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依次比对其英语、数学平均成绩择优录取。

(五)缴费、注册

1.10月16日,被录取学生到财务处缴纳2015/2016学年学费。

2.10月16日,学生持缴费凭证到招生学院报到、注册。

(六)课程安排

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请学生及时关注相关学院通知。

(七)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实行备案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备案申请”批复,双学士学位专业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每学分70元。

水电学院教学办

2015年9月 30日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