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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5日 11:00  点击量:

各位同学 :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定于2014924日~1014日进行,为了保证本学期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1、培养方案内的所有本、专科课程的选课时间:2014924日~1014

2、重修课程的选课时间:2014924日~1010

3、校综合素质选修课(大一学生不选)的选课时间:2014929日~1016

二、选课的内容

1、所有课程(包括校综合素质选修课等)都需要通过网上选课系统加以确认,其内容包括:对已经预置的课程进行核对,对未预置的课程(包括体育课、方向课、实习实践课等)进行选课;正确预置的课程不得删除;如有多余预置的方向课程可以删除。

2、选择本学期的大学体育课程。有预置为上学期的选课结果的学生,请仔细核对,上学期选错课和选课未成功的同学请及时更改和增选。新生根据自己的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进行选课。

3、本学期全校综合素质选修课(大一学生不选),每人限选一门,请根据自己的课程安排进行选课。并在1017查询选课结果,并按选课结果上课。

4、本学期全校综合素质选修课中的尔雅通识课,为网上自主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及考试,成绩合格计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此类课程在综合教务系统的选课界面点选课程名称可先行试听后再作出选课。

三、选课操作

点击学校主页上的“综合教务”在登陆地址表选择任意登陆端口进入。登陆成功后,点选“选课管理”选项卡,可在“计划课程”(推荐),或“方案课程”标签下进行选课。可通过“本学期课表”查看所选课程情况(包括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等)。

“综合素质选修课”在“校任选课”标签下进行选课,选课控制为直选式,额定人数选满即止。

重修选课可在“重修选课”标签下输入课程号选取,如果重修课程课程号变动,可从自由选课进入检索相应课程并选取。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我校2014711日制定的《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自本学期开始,学生重修课程,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费。缴费标准、方式和时间稍后会由学校统一公布。预期不按规定缴纳重修费将不允许参加考试,即使参加考试对取得的成绩也不予认定。

2欠费学生不能选课。欠费学生只有在缴费并注册后才能选课,请欠费学生在选课前到财务处缴费,并到本学院学工办进行注册后按时选课,超过选课时间交费的学生,将无法参加选课。

3、学院已在综合教务系统已按专业教学计划,预置了部分学院的专业必修课程,如果发现预置课程有问题,请与本学院教学办联系说明情况。

4、选课前务必看清课程信息,根据已安排课表的上课时间、地点以及“课序号”选择课程(本学期课表电子文档见教务处主页通知,方向限选课课表由本学院提供)。对于方向课、限选课,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不要选择。凡选定的课程,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和考试,否则,成绩按零分计。

5、 本学期将严格按照学生选课的最终名单安排考试,错选课程将影响期末考试成绩的准确登录,没有选课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选课规定时间截止后,所有已选课程均不能退选,请每位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选课。

6、遗忘选课密码的同学可到本学院教学办公室查询,或在教务处主页“服务专区”“学生服务”下的“找回综合教务密码”中找回密码。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请同学们修改自己的初始密码。

水电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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